药物效应动力学
【学习重点】
掌握药物的基本作用:药物作用、药理效应、药物作用两重性、对症治疗、对因治疗、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变态反应、特异质反应等。
掌握药物的量效关系及主要术语:量反应、质反应、最小有效量、极量、半数有效量、半数致死量、效能、效应强度、治疗指数。
掌握受体的概念和特征。熟悉受体激动药、拮抗药、竞争性拮抗药和非竞争性拮抗药的概念。
了解受体的类型及药物与受体相互作用的信号转导。
【学习提纲】
一、药物的基本作用
(一)药物作用与药理效应
1.药物作用是指药物与机体细胞间的初始作用,是动因,具有特异性。药物作用特异性的物质基础是药物的化学结构。
药理效应是药物作用的结果,是机体反应的表现,对不同脏器有其选择性。药理效应是机体器官原有功能水平的改变,功能的提高称为兴奋,功能的降低称为抑制。
药物作用特异性强不一定引起选择性高的药理效应,二者不一定平行。作用特异性强及(或)效应选择性高的药物应用时针对性较好。
2.选择性 指药物只对某些组织器官发生明显作用,而对其他组织作用很小或无作用。选择性形成的有关因素:①药物分布的差异;②组织生化功能差异;③细胞结构的差异。
(二)治疗效果
根据治疗作用的效果,可将治疗作用分为:
1.对因治疗 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
2.对症治疗 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对症治疗未能根除病因,但在诊断未明或病因未明暂时无法根治的疾病却是必不可少的。在某些重危急症如休克、高热、剧痛时,对症治疗比对因治疗更为迫切。
(三)不良反应
凡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药物不良反应。其特点是:药物固有的效应,可预知,难避免。少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是较难恢复的,称为药源性疾病,如庆大霉素耳聋,肼屈嗪红斑狼疮等。
1.副反应 在常用剂量下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效应(副作用)。发生在治疗剂量下,是药物本身固有的作用,多数轻微并可以预知。如阿托晶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反应。
2.毒性反应 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是可以预知和避免的。可分为:①急性毒性:多损害循环、呼吸及神经系统功能。②慢性毒性:多损害肝、肾、骨髓、内分泌等功能。致癌、致畸胎、致突变三致反应也属于慢性毒性范畴。
3.后遗效应 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
4.停药反应 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的加剧,又称回跃反应。
5.变态反应(过敏反应) 是一类免疫反应。其特点是:①常见于过敏体质病人。②与剂量无关。③反应性质与药物原有效应无关,拮抗药解救无效。④反应严重程度差异很大,可能只有一种症状,也可多种症状同现。⑤停药消失,再用复现。⑥致敏物质可能是药物本身,可能是其代谢物,也可能是制剂中杂质。⑦皮肤过敏试验有假阳性或假阴性反应。
6.特异质反应 是先天遗传异常所致的反应,与药物固有药理作用基本一致,反应严重程度与剂量成比例,药理性拮抗药救治可能有效。
二、药物剂量与效应关系
1.剂量效应关系 药理效应与剂量在一定范围内成比例。
(1)量反应:药理效应强弱呈连续增减的变化,可用具体数量或最大反应的百分率表示。如血压升降、平滑肌舒缩等。 ·
(2)质反应:有些药理效应表现为反应性质的变化,只能用全或无,阳性或阴性表示,如死亡与生存、惊厥与不惊厥等,其研究对象为一个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