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91:蒙医基础理论
1.三根:"赫依"、"希日"、"巴达干"为三根,是人体的本基。蒙医用三根的报考关系来解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其中,"赫依"属五元之气, 中性,是生命活动(包括语言思维)的动力和支配者;"希日"属五元之火,是机体阳或热能的基物;"巴达干"属五元之土和水,是机体阴或寒性的基物。它们单 一偏盛、偏衰或紊乱即导致疾病。
2.七素:又称七精。分别为精华、血、肉、脂、骨、髓及红或白精,是机体的构成物质。
3.三秽:稠、稀、汗等三种排泄物,是七素生化过程中的产物,对诊治疾病有重要参照意义。
4.蒙医辨证施治:主要内容包括治则、立法、处方、疗术等。通过寒或热药平息,峻或缓攻泻,刚或柔外治,宜或忌食谱,重或轻起居等十种措施,根据病情采用熟、清、解、温、补、和、汗、吐、下、燥、杀等具体疗法,急则治标,缓则治本。
☆考点92:蒙药组方准则
1.方剂组成:蒙医方剂多为相对固定的成方。其组成与中医方剂近似,由君、臣、佐、使四个成员组成,而且多数原方中这些组成齐全,数量恒定。方中 君药针对主病或病所,是一首方中必有的成员;臣药辅助君药治主病或治疗兼证;佐药专治伴随症或起预防作用;使药起引导或方内调和作用。多数方药中佐、使较 难区分,故有时统称为辅药。
2.方中各组成数量:蒙医药方各组成的数量主要根据病情而定。一般大致规定为:治轻病、病情轻的方中,君、臣各1味,佐2味,使3味组成;治中 病、病情中等的方中,君、臣各1味,佐3味,使5味组成;治重病、病情重的方中,君、臣各2味,佐5味,使9味组成。所以蒙药方中味数7、10、18者居 多。
3.方中药量比例:蒙医方剂中药量比例一般是恒定的,而且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但尚未确定或需要调整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之一:
(1)按君药5份,臣药4份,佐药3份,使药各1份的比例确定。
(2)来源于藏医经典的药方,则君药比其他组成略多或2倍,其他诸组成各1份。
☆ 考点93:蒙医用药知识
1.用药方法:蒙医有口服、外敷、外涂、洗、泡、漱、熏、吸、喷、灌肠、腔内滴等用药方法。其中口服最为多用,是蒙医传统用药的主要途径。
2.用药剂量
(1)常用剂量:蒙医用药剂量较明确而恒定。按成人计,汤剂:每次3~5g,一日3~4次;散剂:每次1.5~3g,一日2~3次;丸剂(除毒麻药另有规定外)11~15粒,一日1~2次。
(2)儿童用药剂量:不满l周岁的婴儿,按成人剂量的1/8以下,1~5岁儿童按成人剂量的1/4,6~15岁儿童,按成人剂量的1/2分别计算用药。
3.用药禁忌
(1)妊娠用药禁忌:一般毒剧、刺激性药、峻烈泻剂和具有稀血(活血)、破痞功能的药孕妇禁用;缓泻剂和具有利尿、活血化瘀功能的药孕妇慎用。
(2)病证用药禁忌:一定要辨别病证的寒热性质,对热证忌热、温性药,对寒证忌寒、凉性药。
(3)老年、儿童用药禁忌:对老年、儿童一般禁用峻泻剂和入有草乌且味数少的制剂。
(4)饮食禁忌:用药期间尽可能忌过寒或过热性、酸、辣等刺激性食品和生水、生食物,以及具有与病证不和的饮食。
☆ ☆☆考点106:审方
审方是调剂工作中第一个关键环节。调剂人员要对处方所写的各项内容进行审阅,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面审方。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各项内容。
2.若系怀孕患者则应审查处方药味中有无妊娠禁忌药品,若有妊娠禁忌药则不予调配。若因病情需要,必须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超时间用药、服用方法有误、毒麻药使用违反规定等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向患者说明,不予调配。如确属需要超常规使用的,应经处方医师在该味药旁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审查处方药味、剂量、用法,有无字迹模糊不清,以及漏写剂量,重开药名等,如遇此类情况均要与处方医师联系,重新确定签字后方可调配。同时要注意药味是否有一字之差,并开药名和别名等情况。
5.如有临时缺药,应请处方医师改药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6.处方日期如超过3日,应请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7.医师处方所列的药味、剂量、处方脚注等,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