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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最新内部资料13

来源:233网校 2011-08-27 08:52:00
导读: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最新讲义13主要内容为第七节道路工程施工。
  2.0.8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
  2.0.12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2.0.15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6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8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0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1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2合同价
  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3工程量清单编制
  3.1一般规定
  3.1.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1.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标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3.1.5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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