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编制和测算工作
对已经调查搜集到的各类资料,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测算和加工整理,研究掌握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动规律,剔除资料中不合理部分,采取类推比较法进行分项计算。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前提下,依据国家省市制订的有关政策规定,测算编制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其测算的重点,应是材料原价和材料运输费。
1、材料原价的测定
从目前材料市场实际情况看,某些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其销售价格已趋于一致。如直径6.5mmjmm、IOmm圆钢。因此在材料指导价格中,对这些材料按照一定的规格范围确定一个平均原价。但是,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往往具有两个以上的货源渠道,和不同的销售价格,对于这种情况就要测算其平均价格作为其指导价格的原价,其方法是根据同一品种一定规格范围内材料的总需用量(或采购量)和各货源渠道的供应量,采取加权平均方法测定其原价。
例如:太原市某建筑工地需要直径6.5-1Omm圆钢共计100吨,从甲钢材市场采购进货60吨,每吨售价2300元,从乙钢材料市场采购进货40吨,每吨售价2400元,求其平均原价。即为:2300元/吨×60%+2400元/盹×40%=2340元/吨如果某种材料分别采取自行提货和生产厂商送料到施工工地两种不同方式时,因生产厂商送料到工地的材料售价中已含运输费和场外运输损耗,在计算材料指导价的原价时,首先应从这部分材料的售价中剔除运杂费,然后根据两种不同采购方式的材料量占总需要量的百分比进行加权测定。例如:某钢厂供应的直径16mm的螺纹钢筋75吨,每吨售价2400元,采取自行提货方式,某钢材市场供应的直径16mm的螺纹钢筋25吨,送到工地价格每吨2500元(含40元/吨运杂费),求其平均原价。即2400元/吨吨×75吨+(2500-40)元/吨×25吨=2415元/吨。
2、材料运杂费的测定。由于建设工程材料使用量大,运杂费的计算是一个工作量大,又比较复杂的问题,从目前市场情况看,为了简化计算,应以材料的不同货源地或使用地,采取加权平均方法计算为好。
四、加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发布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发布,要从有利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报价,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工程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商、施工承包方的材料结算关系出发,分别按月发布招投标工程的材料报价,按一年四季发布建设工程材料结算价,更好地适应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需要,解决材料价格时间差的问题,进一步调节建设工程市场各主体的经济利益关系,这样能较好地解决调查市场材料价格的超前和滞后问题,使工程造价的确定更为合理。同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还应明确,材料指导价格实行与工程施工合同工期挂钩的办法,在合同工期内竣工的工程,根据该项工程在不同时期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应时期的材料指导价格进行结算;因工程承包方责任拖延工期至下一个报告期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期与报告期中较低的材料指导价格调整材料差价,非工程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延长工期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阶段各报告期相应的材料指导价格进行价差调整,从而体现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的严肃性、约束性。
五、要合理地确定材料价格组成因素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施工技术的进一步提高,一些新型材料是通过加工单位进行加工配送,直接使用到建筑工程项目中,而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又缺乏相应的预算价格。这样就给材料价格组成因素的确定提出了新的课题。例如,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冷扎带肋钢筋,冷扎扭钢筋,现行工程定额中仍未列有该项材料的制作安装子目,因此,在确定该种材料价格时就应通过市场调查,经过分析测算,科学合理地确定其组成因素。即该种材料仍然作为材料对待,其价格中不应包含除锈、调直、下料弯勾等工序,因为,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在购买时,要求加工单位按其提供的下料清单制作,其购买价往往包含了定额制作工序内的费用。一般按定额以光面圆钢制安子目套用,该种材料施工单位购买价中包含了应由其自行完成的工作内容,而是加工单位完成了。所以在确定冷扎带肋钢筋和冷扎扭钢筋指导价格时不应包含上述定额制作工序的费用。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调查、测算、编制和发布以及材料指导价格的形成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讨科学的调研方式,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在市场基础上,遵循价值规律,就能够把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报考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