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同工种的工日单价乘以工作日计算
不同工种因其不同的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等有不同的工日单价。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扫、材料堆放搬运等不定时发生,需要随时安排人员完成,较多采用这种方式计算劳务费用。还有一些高技术含量的工种如高级焊工、钳工等也较多采用这种方式。
工种的工日单价乘以工作日计算劳务费用的方式激励不够,容易出现怠工等现象,劳务费用支出难以控制,对于工程施工劳务费用管理不是一种好办法。一般使用于直接雇佣工人的劳务费用支付。
选择合适的劳务分包方式,采用合理的劳务计价方式并通过合同约定明确,是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基础。
三、价格因素
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劳务作业价格应由市场价值规律来确定。不同类型的工程劳务分包价格除受其相应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还要受一些外部条件的影响。
1.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有关劳动定额
劳动定额多以时间定额的形式表现,是某种专业、某种技术、某级工人或某班组在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它包括准备与结束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生产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及工人必需的休息时间。时间定额以工日为单位,每一工日按8小时计算。劳动定额是工程计价标准中人工消耗量确定的基础。劳动定额同样也是劳务分包价格确定的基础,它反应的是“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目前,各类劳动定额未得到及时的修编,与相应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项目增补,其适应性受到一定的局限。
2.相关部门公布的建设工程计价标准
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是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是编制工程标底的依据,也是投标报价的参考。相关计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建设工程交易价格,工程交易价格的形成必然影响下游工程劳务分包价格的确定。较低的总承包价格必然对应较低的工程劳务分包价格,反之,则高。
3.相应时期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企业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计划生育费、夜班津贴、加班工资都不计入最低工资。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不论其是实行月工资,还是计件工资或是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谁都不能动最低工资这一底线。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最低工资线的高低将一定程度影响建筑用工市场的供求,从而影响各类工程劳务用工的价格。
影响工程劳务作业价格的其他外部因素还有工资的实际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等方面。
四、劳务分包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工作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索赔是否成功是衡量工程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来说,索赔也是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
施工承包商可以从施工中的材料浪费、施工机具损坏、安全措施、工程质量等方面向劳务分包商进行索赔。同样,劳务承包商也可就机械停工、材料供应等因素造成的窝工或者错误指令造成的返工等向施工承包商索赔。
一般来说,工程劳务分包索赔管理的工作重点是索赔证据的收集、索赔资料的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
1.索赔证据的收集
要取得索赔证据,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索赔证据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记录上,这是索赔的有力证据。一是要做好施工承包商所指定的各种日报表;二是异常工作情况记录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并对每次发生的事件,均写出书面报告交给施工总承包商现场工长等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索赔资料的整理
对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施工总承包商向劳务承包商提出索赔时,劳务承包商可以通过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找出索赔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对其进行分析和驳斥,将总施工承包商的索赔减到最低程度。同时劳务分包商也可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施工承包商进行反索赔,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商提出直接索赔。
3.索赔文件的编写
编写索赔文件一般应按照索赔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及事件的最后解决过程进行编写。在编写索赔文件时应做到:(1)论述索赔事件所造成损失要明确指出文件所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2)引用索赔事件中发生的各种事实条件,要尽量详细、准确地把所有证据和盘托出,使对方对事件有详细了解;(3)论述索赔理由,引用合同有关条款要准确并具有说服力,最好是原文引用,所引用的合同文本都应与索赔事件相对应。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制度化、规范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计价管理只有通过不断实践才能逐步完善。本文简单讨论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计价相关的分包方式、分包计价方式、价格因素和索赔等方面内容,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