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30分)
某建筑公司于某年3月10日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交付的条款摘要如下:(1)合同总价为600万元,其中:工程主要材料和结构件总值占合同总价的60%;(2)预付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5%,于3月20日前拨付给乙方;(3)工程进度款由乙方逐月(每月末)申报,经审核后于下月5日前支付;(4)工程竣工并交付竣工结算报告后30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留总价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半年)满后全部结清。合同中有关工程工期的规定为:4月1日开工,9月20日竣工。工程款逾期支付,按每月3‰的利率计息。逾期竣工,按每日1000元罚款。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进度,各月计划完成产值(合同价)如表4.1所示。
在工程施工至8月16日,因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两天,造成窝工50工日(每工日工资19.50元),8月份实际完成产值比原计划少3万元;工程施工至9月6日,因甲方提供的某种室外饰面板材质量不合格,粘贴后效果差,甲方决定更换板材,造成拆除用工60工日(每日工资23.50元),机械多闲置3个台班(每台班按400元计),预算外材料费损失2万元,其他费用损失1万元,重新粘贴预算价10万元,因拆除、重新粘贴使工期延长6天。最终工程于9月29日竣工。
问题:
1. 请按原施工进度计划,为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逐月拨款计划。
2.乙方分别于8月20日和9月20日提出延长工期2天,索赔费1092元和延长工期6天,索赔费162070.00元。请问该两项索赔能否成立?应批准的工期延长为几天?索赔费为多少万元?
3.8月份和9月份,乙方应申报的工程结算款分别为多少?
案例四答案:
问题1:
解:1. 预付备料款M=600×25%=150万元 (拨款日期3月20日前)
2.起扣点T=P-M/N=600-150/60%=350万元
3.各月进度款
(1) 4月份计划完成产值80万元,拨款80万元(拨款日期5月5日前)
(2) 5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00万元,拨款100万元(拨款日期6月5日前)
(3) 6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20万元,拨款120万元(拨款日期7月5日前)
(4) 7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20万元,其中50万元全额拨款,其余扣备料款60%
拨款额=50+(120-50)×(1-60%)=78万元(拨款日期8月5日前)
(5) 8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00万元
拨款额=100×(1-60%)=40万元(拨款日期9月5日前)
(6) 9月份计划完成产值80万元
拨款额=80×(1-60%)-600×5%=2万元(拨款日期10月5日前)
(7) 保修期满后将保修金30万元扣除实际保修费支出的余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拨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