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润的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在连续5年内未能用税前利润弥补的,应用税后利润来弥补。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一)主要的企业会计要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对象可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1、资产
资产按其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l)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根据流动资产的定义,构成流动资产的项目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即结算债权)、待摊费用和存货等。
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简称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等)。
2)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企业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3)应收及预付款项或称结算债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债权。企业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4)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一次性支付固定资产中小修理费用金额需要在年度内分月摊销的金额等。之所以会出现待摊费用等跨期摊配现象,完全是由于会计的分期核算假设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5)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2)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劳动资料,应当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
固定资产是企业实物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特点:
l)使用期限超过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不变;
2)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3)持有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为了转卖。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没有实物形态;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持有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受益而不是为了转卖;所带来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是企业有偿取得的。
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2、负债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即负债的偿付期限的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2)长期负债。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