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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法规辅导--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1-4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7日
第三节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
建筑许可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①已办理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已取得规划许可证;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确定建筑施工单位;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 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对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处理。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从业资格制度 企业单位条件要求 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应当具备:①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②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③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招标投标法
招标范围:《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⑵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⑶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有关要求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期限不得短于20日。
投标 投标人及资格条件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应将约定各方拟承担工作和责任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如果准备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程进行分包,投标人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也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下,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预先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 ⑴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⑵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⑶低于成本报价的判别和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⑷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②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④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⑤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⑥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⑦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⑸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中标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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