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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法规辅导--与工程财务有关的保险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25日

例题:
1.根据现行税收规定,下列有关施工企业营业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施工企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不包括设备价款在内
B.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价款在内
C.施工企业从事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价款在内
D.施工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应以工程费总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施工企业的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方式。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如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施工企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施工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以工程费总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格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2.某企业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为15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380万元,则此次转让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503                 B.520                 C.539                 D.67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土地增殖税的计算,关键是要记住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按照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③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④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兼营房地产业的施工企业在转让房地产后,凡符合纳税条件的,应按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如下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额=出售房地产的收入总额 — 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Σ(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具体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额=190×30%+190×40%+380×50%+(1500-380-380×200%)×60%=539万元。 
3.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是项目是(   )。
A 土地出让金          B 营业税和印花税
C 各项税收的滞纳金    D 旧房的重置成本
答案:A
解析: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其中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实际支付的地价款;其他方式取得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②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这三项费用不能据实扣除,应按下列标准扣除: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②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在此扣除。
5)其他扣除项目。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指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后的价格。
转让旧房的扣除额=评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规定交纳的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4.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项目包括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及附加险三部分。其中,物质损失部分不应包括(  )。
A.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B.施工用机器、装置及设备
C.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D.建筑工程的技术资料
答案:D
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项目中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
①建筑工程。②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③安装工程项目。④施工用机器、装置及设备。⑤场地清理费。⑥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⑦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以上各部分之和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物质损失部分总的保险金额。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簿、图表、技术资料,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不能作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项目。
5.投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时,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指(  )。
A.因发生除外责任之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时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B.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C.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
D.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物质损失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的相关内容。
(1)责任范围。
①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发生除外责任之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险人应负责赔偿。②上述有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场地清理费用和专业费用等,也包括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但这些费用并非自动承保,保险人在承保时须在明细表中列明有关费用,并加上相应的附加条款。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清理费用,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该项费用的赔偿。
(2)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以下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②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③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④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⑤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⑥档案、文件、帐本、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⑦盘点时发现的短缺;⑧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⑨除已将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或其他财产列入保险范围,在被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⑩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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