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省直、中直、在榕单位人员报名时间:2006年7月5日至7月7日。
地点: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409室)
2、各地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商定。
(三)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6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一张,二寸一张;
2、报名信息卡(用2B铅笔填涂);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明复印件和原件(仅限新报考人员);
5、《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仅限新报考人员)。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试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费:每科10元。考试报名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考试考务费:每科60元考务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厦门市交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各支行、分理处;收款人:福建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097010143300000974,开户行: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其他市均交当地建设银行票款分离专柜,收款人:建设银行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350860800219007684,开户行:建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五、考试有关事宜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2006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请从福建建设信息网(http://link.233.com/22110)直接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报名信息卡由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提供。
请各设区市建设局于2006年6月26日前将负责报考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409室,电话:0591-87615694、876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