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成绩可以滚动);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三)应考说明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四、考试调整
(一)考生应认真学习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附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的有关规定。考生可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link.233.com/11826)查询或下载该《通知》。
(二)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考试的命题均以《通知》精神为准。原《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文件已经废止。
(三)关于各考试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计量部分,按照《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需掌握。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6年5月30日~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三)报名方法:凡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考试者,按以下程序报名。
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方法
1、报考者到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后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持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联系电话:65346940、65346913,联系人:黄亚莉)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条件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造价工程业务工作年限的资历的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相片3张;
(5)报名表及信息卡。
4、持经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的报考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
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申报考生按规定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按照报名表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像片3张。同时填涂《报名信息卡》,以及提交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或准考证,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必须按规定填写、填涂档案号。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琼价费字[1997]124 号”文规定:报考全部科目者按210元/人标准收取,免试部分科目者按160元/人标准收取。
七、考场设置
全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须在2006年9月27日~10月13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前培训与考试指定辅导教材订购
20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现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教材可以到当地考试书店进行购买,也可以到北京考试书店进行网络定购。
二 ○ ○ 六 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