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3科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23. 造价工程师 |
4. 考4科 |
01. 造价工程师—土建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02. 造价工程师—安装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
23. 造价工程师 |
2. 考2科 |
01. 造价工程师—考2科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国家文件有关规定设置。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请通知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link.233.com/12161)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link.233.com/11826)下载。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link.233.com/24143)。
各县(市)区人事局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 堰 市 人 事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