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工作从2006年5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由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报名地点设在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联系电话:025-83200271。
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5.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3.2005年度准考证及复印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