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过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者请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原档案号,并附上原准考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省略,报名表仍需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属各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原始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作出确认标注;对于要求免试部分科目的,要认真审查,明确签具审核意见,于5月23日-25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3要求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5号窗口)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7116422。
六、考试收费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4〕1108号文件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含上缴国家7元)。
七、教材订购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电话:87116422、87134800),考生需要购买考试用书的,请填写《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订书汇总表》在考试中心报名时可一并购买。也可以到北京考试书店进行网络定购。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