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人专〔2006〕52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6〕2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范围、工作年限计算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仍按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职 〔2000〕76号)、省人事厅(浙人专〔2001〕3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答题形式和要求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表中栏目必须填全,并在指定位置贴上2006年拍摄的本人白底免冠二寸彩照一张和同一底版的一寸照三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
3、申请免试人员须另外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