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场所属学校有关收入的处理
农场所属学校的收入主要有:(1)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拨款;(2)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收入;(3)农场的补贴收入。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拨款的处理为:农场财务科收到拨款时,应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农场财务科拨给学校时,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以"-"号反映;学校收到时,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学校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属于提供劳务形成的,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学校收到农场的补贴款,应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五、企业存款的利息收入
企业存款的利息收人,处理方法是:有银行借款的,抵减利息支出;反之,可作为营业外收入。据此,有利息支出时,在"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没有利息支出,企业存款主要是由经营活动引起的,应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六、农场"内部往来"的处理
"内部往来"是用来核算农场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为了填表,农场应分别设置"内部往来--债权--XX单位"和"内部往来--债务--XX单位"。对于"内部往来--债权"视同应收款项填制,"内部往来--债务"视同应付款项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