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甲公司1998年实现利润2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比例分别为10%和5%。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
--提取公益金1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20000
--公益金10000
假如,甲公司1998年亏损4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补亏,并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10万元,则:
[例3]甲公司1998年实现利润2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发放现金股利10万元,则企业应作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100000
贷:应付股利100000
弥补亏损时,应作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法定(或任意)盈余公积4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400000
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应作分录:
借:盈余公积--法定(或任意)盈余公积1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100000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00
贷:应付股例100000
[例2]甲公司1998年3月用公益金为职工购入住房一幢,价款300万元,房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30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0
同时: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30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3000000
第五节股利的核算
1、股利支付过程中的相关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前后也有一个过程,主要经历;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支付日。
股利宣告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将宣布每股支付的股利、股权登记期限、除去股息的日期和股利支付日期。
股权登记日: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也称为除权日。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除息日:即指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相互分离的日期。在除息日前,股利权从属于股票,持有股票者即享有领取股利的权利;从除息日开始,股利权与股票相分离,新购入股票的人不能分享股利。这就是说,一个新股东要想取得本期股利,必须在股权登记日的四天之前购入股票,否则即使持有股票也无权领取股利。
股利支付日:即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
假定C公司19×8年2月15日发布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在19×8年2月15日的会议上决定,本年度发放每股2元的股利;本公司将于19×9年5月2日将上述股利支付给已在19×8年3月15日登记为本公司股东的人士。”
上例中,19×8年2月15日为C公司的股利宣告日;19×8年3月15日为其股权登记日;19×8年3月11日为其除息日;19×9年5月2日则为其股利支付日。
2、股利支付的方式
股利支付的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主要方式。
(2)财产股利。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
(3)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不得已情况下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
(4)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
3、股利的账务处理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用盈余公积分配股票股利,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