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于债权人而言,即为“债权重组”,但为便于表述,一般将“债权重组”和“债务重组”统称为“债务重组”。在理解债务重组概念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
2、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原因主要在于:第一,最大限度地回收债权;第二,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由于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债权上的损失更大。这种让步是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或法院裁定作出的。让步的结果是: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让步是债务重组的重要特征。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如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应当注意的是: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即修改不包括上述(1)和(2)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例如,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三、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是企业的偶发经济业务,债务人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属于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益,应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单独设置“债务重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债权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属于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损失,应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单独设置“债务重组损失”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债务人和债权人不同,而且不同的重组方式也有不同的账务处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债务人而言,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其账面余额一般是相等的,而对债权人来说,由于计提准备的影响,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账面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相等的。
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账务处理不同。
[例5]1995年12月31日,甲公司持有乙公司于1994年12月31日开出的一张带息票据,票据面值100万元,年利率10%,期限为一年。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该票据。经双方协商,于1995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将债务本金降至80万元,利率由10%将为5%,债务到期日延长至1997年12月31日,并免除积欠利息10万元。同时规定,如果乙公司债务重组后第一年盈利,则利率回复至10%,若无盈利,仍维持5%。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差额:
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1100000元
其中:面值1000000元
应计利息(1000000×10%)100000元
减:将来应付金额960000元
其中:面值800000元
应计利息(800000×5%×2)80000元
或有支出〔800000×(10%-5%)×2〕80000元
差额140000元
差额140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为960000元。由于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含将来应付面值800000元、将来正常应付利息80000元和80000元的或有支出,因此,以后各期发生的正常利息支出和或有支出应作为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处理。
2.会计分录为:
(1)1995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时
借:应付票据11000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债务重组)96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140000
(2)假设乙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的第一年起盈利,则该公司应按10%的利率支付利息,每年需要支付800000×10%=80000元的利息,其中含或有支出40000元。1995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债务重组)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由于乙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的第一年起盈利,这样,以后的二年里,
1997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债务重组)880000
贷:银行存款880000
其中,880000元包括本金800000元和利息80000元。
(3)假设乙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的第一年起仍没有盈利,1995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债务重组)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1997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债务重组)920000
贷:银行存款 84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80000
(其中,840000=800000+800000×5%;80000=800000×(10%-5%)×2)
由于乙公司没有发生或有支出,因此,包含在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内的80000元或有支出应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为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