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简称融资券),是由企业依法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
一、特征
(一)按发行人分类
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在我国,目前发行和交易的是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
(二)按发行方式分类
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承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一般采用间接承销方式进行,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一般采用直接发行方式进行。
(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同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三)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程序
(四)发行短期融资券筹资的特点
(1)短期融资券的筹资成本较低
(2)短期融资券筹资数额比较大。
(3)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比较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