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企业营运税务管理
一、采购的税务管理
(一)概述
具体分类 | 相关说明 |
购货对象的税务管理 | 按照会计核算和经营规模不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由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货,进项税额能抵扣。 因此,企业采购时不仅需要考虑产品的价格、质量、付款时间和方式,还要从进项税能否抵扣等税收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
购货运费的税务管理 | 购进免税产品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额,而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可以抵扣增值税额(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
代购方式的税务管理 | 委托代购业务可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结算两种形式。虽然两种代购形式都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财务核算和税收管理却不相同。 |
结算方式的税务管理 | 结算方式有赊购、现金、预付等方式。当赊购与现金或预付采购没有价格差异时,则对企业税负不产生影响。当赊购价格高于现金采购价格时,在获得推迟付款好处的同时,也会导致纳税增加,此时企业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以权衡利弊。 |
采购时间的税务管理 | 由于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因此当预计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适当提前购货可以推迟纳税。因此应综合权衡由于推迟纳税所获得的时间价值与提前购货付款所失去的时间价值。 |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 在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销售方索取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同时需要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时间,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二)采购过程税收筹划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