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考试指导>考试大纲

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17年5月2日

第九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

《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五种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二、公司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的职权

(三)清算工作程序

1.记债权;

2.清理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3.清偿债务;

4.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布在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等条文中,《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对公司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布在第二百零二条至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匕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五条等条文中,《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三、清算组的法律责任

四、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

五、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布在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等条文中。

六、其他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

大纲推荐: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

热点关注: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变化解析

2017年中级会计师网校震撼开课,快速导入知识架构,掌握拿分诀窍!【点击马上试听课程>>>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