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例」某企业2007年4月份验收入库的A类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50000元,计划成本为120000元,4月初结存的该类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元,计划成本为8000元。本月发出该类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A类原材料全部用于生产甲类产品。计算该企业4月份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10000-8000)+(150000-120000)]÷(8000+120000)×100%
=25%
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100000×25%
=25000(元)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做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甲类产品125000
贷:原材料——A类100000
材料成本差异25000
「例」2007年5月14日,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原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80000元。已知5月初结存的该类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0元,计划成本为50000元,该企业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差异。计算甲企业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的所负担的成本差异,并做相应账务处理:
计算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异率: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50000-40000)÷50000×100%
=20%
计算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异:
委托加工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委托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80000×20%
=16000(元)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账务处理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64000
材料成本差异16000
贷:原材料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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