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应通过“原材料”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2007年3月5日,某企业购进原材料一批,购买价为30000元,支付了5100元的增值税,货款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并以32000元的计划成本计算入库,则该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材料采购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贷:银行存款35100
借:原材料32000
贷:材料采购30000
材料成本差异2000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2007年4月5日,某企业自制材料一批,按实际成本入库,该批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生产成本15000元,该企业做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15000
贷:生产成本15000
如果该企业按照计划成本入库,计划成本为14000元,则做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14000
材料成本差异1000
贷:生产成本15000
「例」2007年8月14日,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材料,价值80000元,加工费用为10000元。9月2日,乙企业加工完成,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了加工费用,并以实际成本将该批材料入库。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9月2日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收到材料并支付加工费用时:
借:原材料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17%)1700
贷:委托加工物资80000
银行存款11700
如果甲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计划成本为100000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委托加工物资80000
材料成本差异10000
银行存款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