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设计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营改增”试点应税范围中现代服务业的“文化创意服务”。
(2)设计公司对外提供的服务收入中“为贾某个人提供婚庆服务取得收入2000元”不缴纳增值税。
(3)当月销项税额=(100000+90000+60000)÷(1+6%)× 6%=14150.94(元)
(4)当月进项税额=5000 +3000÷(1+11%)×11%+3000=8297.3(元)
(5)本月应税服务应纳税额=14150.94—8297.3=5853.64(元)
【思路点拨】本题主要考核了营改增的应税范围、销项税、进项税等规定。易混淆的主要有两点:-是只有部分现代服务业属于营改增应税范围,现在营改增还未包括所有的服务业;二是增值税计算的时候要注意新的增值税税率6%、11%与原有增值税税率17%、13%等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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