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答案]AB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
[答案]AB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
3.
[答案]ABCD
[解析]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
[答案]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
[答案]BC
[解析](1)选项A: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2)选项D: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6.
[答案]ABC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7.
[答案]CD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8.
[答案]AB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9.
[答案]ABCD
[解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0.
[答案]ABCD
11.
[答案]ABD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12.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需要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13.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全体合伙人可以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选项BC: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选项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4.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C: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的债务等理由来拒绝。(3)选项D:当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分担的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5.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C: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选项B:一般来讲,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也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另行约定
(3)选项D: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6.
[答案]ABCD
17.
[答案]AD
[解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18.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选项CD: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9.
[答案]AC
[解析](1)选项A: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当然退伙
(2)选项B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不当然退伙
(3)选项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20.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当然退伙
(2)选项C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不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21.
[答案]ABC
[解析]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2.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C: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2)选项D: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3.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4.
[答案]ABCD
25.
[答案]BC
26.
[答案]BC
[解析]境外并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购方应在对外公布并购方案之前或者报所在国主管机构的同时,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并购方案
(1)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拥有资产30亿元人民币以上
(2)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上的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
(3)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
(4)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5)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直接或间接参股境内相关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超过15家。
27.
[答案]ABCD
[解析]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合营企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合营企业章程,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登记手续。
28.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合营各方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2)选项D: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29.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丙)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2)选项B: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并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
(3)选项CD: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30.
[答案]ABC
[解析]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31.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选项D: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
32.
[答案]AB
[解析]涉及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选项D属于合作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
33.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合营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确定的合营期限已经到期,而投资各方又无意继续延长合营期限,则合营企业解散
(2)选项C: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合营企业解散。
34.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选项CD: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35.
[答案]ABC
[解析]外资企业应根据其组织形式设立董事会并推选出董事长,同时向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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