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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五章高频考点练习

来源:233网校 2015年8月25日
  多项选择题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ABC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保证。
  【答案解析】 (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丙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公司。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6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B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保证。
  【答案解析】 (1)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B: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的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C:乙公司和丙公司未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4)选项D: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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