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为一工业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下半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011年7月20日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作为库存商品,支付购买价款500万元,另发生保险费15万元,装卸费8万元,途中发生1%的合理损耗,按照税法规定,购入的该批农产品可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2011年7月1日,西方公司应收东方公司货款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由于东方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西方公司的到期债务,2011年7月31日,东方公司与西方公司达成协议,东方公司用一批库存商品抵偿全部债务,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账面原价为4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20万元。2011年8月10日,东方公司将库存商品运抵西方公司,2011年8月18日双方解除债务关系。
(3)2011年11月1日,东方公司以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与长江公司一台机器设备和一批材料进行交换。长江公司该批材料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机器设备原价为300万元,已计提折旧19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项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60万元,交换中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10万元。东方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60万元,公允价值为277万元,东方公司另向长江公司支付补价27.2万元。假设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4)2011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从长江公司取得的材料的市场销售价格总额为80万元,假设不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材料专门用于生产A产品而持有。用该材料生产的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220万元,A产品的成本为20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1)计算免税农产品的入账成本,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债务重组中东方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3)判断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还是成本模式进行计量的,并作出东方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4)判断东方公司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材料是否发生了减值,如果发生减值,计算减值了多少,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同时说明材料资产负债表日应该以多少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中。(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答案:(1)途中的合理损耗计入外购农产品的成本,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500×(1-13%)+15+8=458(万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农产品4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
贷:银行存款523
(2)债务重组中,用于抵偿债务的商品视同销售,要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149
借:主营业务成本280
存货跌价准备120
贷:库存商品400
(3)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又能可靠取得,因此可以判定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处理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换入资产的总成本=277+27.2-(100×17%+160×17%)=277+27.2-44.2=260(万元)
换入原材料的成本=100/(100+160)×260=100(万元)
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160/(100+160)×260=160(万元)
借:原材料100
固定资产1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2
贷:长期股权投资260
投资收益(277-260)17
银行存款27.2
(4)因为换入材料是用于生产的产品的,材料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其所生产的产品中。因此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这里生产的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220万元,产品的成本为200万元,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用材料生产的产品没有发生减值,所以材料期末应按成本计量,应以原换入时入账价值100万元,继续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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