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练习】某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甲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甲与乙于同年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案中,甲乙在5月8日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房屋尚无处分权,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甲于6月1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后,该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9.合同履行的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能会发现某些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现这种情形时,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合同法》确定的下列规则执行。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 |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地点不明确 |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期限不明确的 |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方式不明确的 |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费用负担不明确的 |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
【应用练习】甲委托乙运送一批货物,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过路费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按《合同法》确定的合同履行的规则,该过路费应由乙承担。()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同履行的规则。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0.抗辩权
抗辩权就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先履行)抗辩权三种。
同时履行抗辩权 |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其享有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权利。 |
后履行抗辩权 |
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不安抗辩权 |
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
注意:上述三种抗辩权行使都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当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变化后都有可能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