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B、c、D四种产品,A、B、c三种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D适用产品13%的增值税税率。A产品适用45%的消费税税率,同时每箱还征收消费税0.2万元。B、C两产品均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D产品不交消费税,本期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产品进口物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买价900万元,关税30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棉花,买价200万元,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3.为生产B产品购入甲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材料已领用,增值税扣除凭证丢失。但运费发票未丢失,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
4.购进乙材料,专用发票证明买价500万。增值税85万元,其中40%的部分用于在建工种,60%用于产品生产。
5.本月生产并出售A产品800箱,每箱含增值税售价3.51万元,另外,每箱代有关部门收取行业基金0.234万元。
6.生产的B产品有500套对外出售,每套含增值税售价1I17万元,300套在建工程领用,每套成本0.4万元,200套送给社区服务中心。
7.生产的C、D两种产品对外出售,未能分开核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本月销项税额
3.本月应交增值税
4.本月应交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