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2007年考试情况
2007年分值为7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法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例题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例题2】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案】B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同级地方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