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08年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班讲义(郭守杰)第二章

来源:东奥 2008年3月28日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重点)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
【相关链接1】“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顺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公司章程未约定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3)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相关链接2】有限责任公司的损益分配顺序:(1)全体股东事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未约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相关链接3】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顺序:(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股权转让中的股东会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2、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相关链接】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例题1】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2001年)
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D
【例题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2004年)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如果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D
【例题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答案】C
【例题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
【答案】B
【解析】(1)选项A: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2)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验资后、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
1、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法定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解释】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50人以下,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500万元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3、出资期限
(1)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2)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4、出资方式
(1)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创立大会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
【例题】李某花1.5万元购买了某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2000股,但该公司股票尚未上市,现李某欲退还已购股票。下列情况中,李某可以要求发起人退还股款的是()。
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B、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C、公司董事会同意
D、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答案】AD
(三)发起人的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相关链接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相关链接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
A、1亿元B、1.2亿元C、1.5亿元D、2亿元
【答案】A
八、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重点)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以上的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召开。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2000年)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C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2003年)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3】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2007年)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答案】AC
【解析】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D未达到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超过了10%);(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D单个监事不行)。
【例题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3/4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3/4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BD
2、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4)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解释】该程序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基本相同。
3、会议通知
(1)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前20日通知各股东;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4、股东的临时提案权(重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6、股东大会的决议(重点)
(1)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相关链接】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2005年)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
【答案】C
【解析】“合并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2005年)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答案】ABC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A、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B、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1/3
C、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章程的修改
【答案】ABCD
7、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8、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