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 0%的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
收3%的地方所得税,合计为3 3%。(见图l 4)
图l 4
外国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取得收入与其有关——30%+3%
——取得收入与其无关联
——10%
——未在境内设立机构
2.特许权使用费和管理费的处理(见图1 5)
(1)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扣除。
(2)向总机构支付的合理的管理费,即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只要取得有关
的证明,有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则管理费准许列支。
(3)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列支:
【案例】甲为美国的企业,A为其在北京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生产服装,。之在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且有联系,那么应该交3 3%的所得税。如果A向甲支付特许权使用费1 00万元,则特许权使用费不能扣除,如果列支,应该全额调增。B在上海,向总机构支付管理费,即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只要取得有关的证明,有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则管理费准许列支,可以扣除。A、B作为关联方,如果支付管理费,则管理费不能扣除。
图1 5
甲(美国)
不能扣除——特许权使用费100万元——A——B ——管理费——可以扣除
(北京)(上海)
3.交际应酬费。
(1)如果是需要缴纳增值税行业的,如工业、商业经营货物的企业,这类行业的交。际应酬费的规定与内资企业规定相同,即以l 5 00万元为分段,税率为5%D和3%0。
(2)如果是缴纳营业税行业的,如交通、娱乐、服务业,这类行业的交际应酬费以5 00万元分段,税率为l 0%0和5%0。
【例题】某中外合资货运公司2000年业务收入总额l 5 00万元,其交际应酬费实际开支5 0万元,税前扣除额为( )万元。
A.4.5 B。7.5 C.1 0 D.1 1.1 8
【答案】C。5 00×l 0%0+(1 5 00—5 00)×5%D=1 0(万元)
(五)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复习思路
(1)准确界定是否需要纳税
(2)掌握减免税规定
(3)确定不同的项目其计征方法
①按次征收: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转让所得;
②按月征收:工资、薪金
(4)确定不同项目的计税依据
①余额征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
②原始收入纳税: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③减征:稿酬;
④加成征收:劳务报酬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或金额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①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扣1 600元;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在1 600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附加3 200元的费用扣除额。
②劳务报酬所得,不足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
⑧财产转让的收入,以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④如果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⑤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向教育、公益事业、贫困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捐赠的,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 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得额中扣除。
⑥如果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向红十字事业、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和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扣除。
(2)减征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且按应纳税额减征3 0%。
【案例】甲取得出稿酬收入为1 0万元,则1 0×(1—20%)×20%×(1—3 0%)=1•1 2(万元)。考生注意题目中出现两次20%,一次是减费用,因为超过4000元的扣20%的费用,从收入1 0万当中减20%的费用得到所得额,第二个20%是比例税率。如果取得稿酬收入为3 000元,则只需减800得到所得额,乘以20%的比例税率,然后再乘(1—3 0%)。
(3)加成征收(见图1 6)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至5 0000元的部分,加征5成(5 0%),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 0成(1 00%)。
【例题】某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70000元,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
A.1.4万元 B.1.6万元 C.1.5 4万元 D。1.47万
【答案】c。①7 0000×(1—20%)=5 6000(元)②成交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十3 0000×3 0%+6000×40%=l 5400(元)
【点评】分段时,应该用应纳税所得额来分段,加征时,用纳税额进行计算加征。
即收人在20000元以下的,20%比例税率;20000一5 0000元的部分,比例税率为3 0%;5 0000元以上的部分,比例税率为40%。
图16
分段计算:加五成(50%)加十成(1 00%)20%2万元 5万元 30% 40%
(4)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
个人境外所得的处理与企业所得税没有多大差异,也要考虑在国内需要缴纳多少
税,在国外已经交了多少税,多交的不退,少交的补税,但是个人境外所得在处理上采用分国分项的计算方法。
【案例】某甲在A国取得稿酬5 000元,交了2000元的税,在B国取得了特许权使用费5 000元境外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 00元。
甲在A国取得的稿酬所得应按我国税法纳税:5000×(1—20%)×20%×(1—3 0%)=5 60元。,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境内标准的,不作处理。
甲在B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我国税法应当交纳:5 000×(1—20%)×20%=800元。在境外缴纳5 00元,少交300元,则补交300元。
五、学习本章应注意的问题 本章近三年平均分值7分。历年均为考试重点,作为对所得额的课税,与流转税的计税依据完全不同,它是以纳税人的计税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后的余额为征税对象,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本章考试题型涉及选择、判断题,计算题出现的频率也较高。
考生复习本章时,应重点记忆计算所得税时准予或不准予扣除的具体项目,并能够灵活运用,其中许多规定繁琐、详细,:考生务必下功夫理解记忆,如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标准、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率的特殊情况等,均是常考内容。
2007年考试中,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企业所得税的计算;(2)准予扣除的项目(重点关注工资薪金、三费、借款费用、捐赠、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国债利息收入等);(3)不得扣除的项目;(4)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5)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准予列支项目;(7)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纳税申报、减免规定;(8)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算清缴、纳税调整、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