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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基础讲义(10)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31日

  第八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7年教材在第九节新增了“赠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内容

  2008年教材根据新《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生效)对第五节进行了重大调整

  2009年教材基本未进行调整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格式条款(P311)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 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

  4、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例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有( )。(2002年)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C、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答案】ABD

  【例题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 )。(2008年)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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