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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流转税法律制度(1)

来源:233网校 2010年3月17日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的“多元化经营”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又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非应税劳务):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举例: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务,又开设小卖部销售啤酒。其中,提供客房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啤酒缴纳增值税。如果酒店分别核算啤酒的销售额和客房的营业额,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

兼营

是否同时发生

同时发生

不一定

是否针对同一销售对象

针对同一对象:①同一销售行为;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

不一定:①同一纳税人;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

税务处理

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合并征收一种税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部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七)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八)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电信局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

  (5)融资租赁业务:

  (6)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九)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直接免税)(P125)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得物品。

  【例题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8年)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商店销售集邮商品

  D、纳税人从事商品期货和贵重金属期货业务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要注意区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划分。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缴纳营业税。

  【例题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2005年)

  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B、邮票厂印制邮票

  C、银行销售金银

  D、商场销售金银饰品

  答案:B 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2006 年)

  A、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案:ACD

  【例题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增值税的是( )。

  A、电力公司销售电力

  B、银行销售金银

  C、邮局销售邮票

  D、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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