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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流转税法律制度(8)

来源:233网校 2010年4月19日

  (五)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其他规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核定其计税价格,其中,卷烟和粮食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核定,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3)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例题】(2008年)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计算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 )。

  A、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B、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低销售价格

  C、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D、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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