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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7)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月22日
导读: 导读:本资料是对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公司的登记管理”知识点的指导讲义。

  五、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公司解散有两种情况:一是不需要清算的,如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二是应当清算的,即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

  六、分公司的登记

  1.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例题·多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电子产品,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决定在上海、深圳两地设立分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下列作法正确的有( )。

  A. 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由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B.向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C.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致,必须继续经营电子产品

  D.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一致,但必须向分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设立分公司。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所以A对,B错;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所以C对,D错。

  七、年度检验

  公司登记机关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八、证照和档案管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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