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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10)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月24日
导读: 导读:本资料是对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知识点的指导讲义。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无论其所持股份有多少,都是股东大会的成员。

  2.股东大会的职权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2)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还有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形式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与临时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①按《公司法》,5人至19人,3人时“肯定”应当召开;②按章程,例如规定9人,5人就要召开)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题·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2007年考题)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本题中,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股东大会的召开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意“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含义,连续90日的含义是90中不能出现间断,单独或者合计的含义是几个股东合并计算。

  (3)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5)股东大会不得对召开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5.股东大会的决议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法定,与有限公司不同。对有限公司,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股东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的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的通过,与有限公司不同的是:①有限公司是“代表”2/3以上表决权;②股份公司是“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考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与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2005年考题)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股东大会会议制度。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属于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只有C选项1300÷1800≈0.72>2/3,可以通过特别决议。

  【考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 )。(2005年考题)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股东大会会议制度。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属于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考题·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股东通过。( )(2008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决议。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所谓“重大资产”,通常是指公司转让、受让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主营业务收入三项指标中的任意一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相对应指标的50%以上的资产。

  (4)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也可以不实行,按章程)

  关于累积投票制,注意以下几点:

  ①累积投票制仅用于上市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其他选举不适用。

  ②普通投票制与累积投票制的区别是:普通投票制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5)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并保存。

  (二)董事会、经理

  1.董事会的性质和组成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股份公司必须设)

  (2)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注意,是“可以”有,也可也没有)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考题·单选题】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7年考题)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2.董事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3.董事会的召开

  (1)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3)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相关考点】合营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4.董事会的决议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即每个董事只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有限公司,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不一定一人一票,例如,可以规定董事长有两票)

  (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的含义是:①委托人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②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相关考点】合营企业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3)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考题·单选题】(2010年)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因此,A选项、C选项表述错误。根据规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

  5.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

  【考题·单选题】(2008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

  【例题·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 )。

  A.5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

  B.7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

  C.5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

  D.9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不是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本题董事会有9名董事,通过决议至少要有5名董事同意。

  【例题·简答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王某、张某、李某、陈某;董事何某、孙某、肖某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其中: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2)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顾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董事张某反对,其他董事表示同意。

  (3)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

  (1)根据本题(1)所述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董事孙某、肖某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2)所述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本题(3)所述内容中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其次,批准公司内部设置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张某反对,何某未出席,孙某、肖某委托不合法,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3)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

  1.监事会的组成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监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3.监事会的召开

  (1)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考题·单选题】(2003年)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不得连选连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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