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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18)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月30日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注意: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于投资人是否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因为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需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所以投资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注意:家庭共有财产不是家庭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受赠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等。“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和各自所有的财产的总和,包括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成年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等。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2年考题)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考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2003年考题)

  A.投资人的知识产权

  B.投资人的劳务

  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

  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用劳务出资。

  【考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2006年考题)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C.有企业章程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因须承担无限偿债责任,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考题·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7年考题)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C.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D.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中并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选项D错误。

  【考题·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考题)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选项B错误;投资人可以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选项D错误。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上予以明确。

  2.工商登记

  (1)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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