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汇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8月12日

  知识点讲解十八、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定额计征

  适用定额税率的消费品,其应纳税额应从量定额计征,此时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计算题】某石油化工厂2009年1月,销售无铅汽油25吨,柴油18吨,提供给本厂基建工程车辆、设备使用柴油5吨,。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已知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无铅汽油的税率为定额税率1.0元/升;柴油的税率为定额税率0.8元/升)

  「正确答案」

  (1)销售无铅汽油应纳消费税税额=25×1388×1.0=34700(元)

  (2)销售柴油应纳消费税税额=(18+5)×1176×0.8=21638.4(元)

  (3)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34700+21638.4=56338.4(元)

  相关推荐: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情分析(2008-2011)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突破试题  试题专训

  考试应用:加入考试群组,共享备考经验!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在线模考,免费估分!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习题,模拟测试!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高清课程,讲师辅导!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订阅,掌握最新考试报考!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互动交流、你问我答!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