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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一章预习辅导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4年1月22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33网校提醒学员们可以在报名前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本篇文章介绍的是《经济法》第一章中的知识点内容。

  公司与公司法

  一、公司及其种类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作不同的分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规定。

  二、公司法及其性质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在调整公司组织关系的同时,也对与公司组织活动有关的行为加以调整。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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