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三章预习辅导

来源:网络 2014年1月23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33网校提醒学员们可以在报名前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本篇文章介绍的是《经济法》第三章中的知识点内容。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1.设立合作企业的条件

  2.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合作条件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2.合作企业的投资和合作条件

  (1)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

  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2)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

  (3)合作各方的出资期限

  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

  (4)合作各方的出资转让

  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商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1.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2.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

  1.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

  2.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

  (1)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

  (2)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条件。

  (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1.合作企业的期限

  合作企业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确定,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

  2.合作企业的解散

  3.合作企业的清算

  相关推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特点及各题型应对策略

  热点关注:2014年中级会计师报考全攻略

  编辑提醒: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临近,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