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主体
1.上市公司收购人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入。
2.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
(1)收购人的义务。
(2)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
3.上市公司收购的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
1.进行权益披露的情形
2.权益变动的披露方式
(三)要约收购
1.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
2.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3.收购要约的撤销
4.收购要约的变更
(四)协议收购
(五)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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