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于2005年2月在网上和部分报纸公开发布以下信息。
(1)甲公司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向各地客户大量提供a产品,信息有效期至9月30日结束。
(2)a产品每件单价0.3万元,甲公司负责运输、负担运费。款到后10天内送货上门。若甲公司违约,愿意赔偿购货方全部损失。
乙公司根据以上信息,以传真的方式通知甲公司已付款30万元,求购a产品100件。传真件中有乙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和乙公司单位公章,并附有付款凭证。
甲公司第二天以传真方式回复,款已收,货已发,请10天内查收。传真回复件中有甲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5天后乙公司又收到甲公司寄来的收款通知和开来的销售发票。
乙公司一直未收到货物,多次函告甲公司请求采取补救措施。甲公司并未回复。由此给乙公司造成38万元的损失。无奈,乙公司于8月16日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调查得知甲公司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额属实。
甲公司认为,甲乙双方一直无正式的书面合同,不存在购销合同关系。且货物未能送到,是本公司内部职工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乙公司应追究的责任人是甲公司的送货职工而不是甲公司。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双方之间有无书面购销合同?试说明理由。
(2)造成纠纷的责任在哪一方?
(3)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案例分析资料
(1)甲、乙、丙三位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甲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乙为合伙企业的会计,但是乙并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协议还规定,甲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总标的超过300万元的,均先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实行。
(2)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将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一部分转让给a,仅通知了乙和丙。乙将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给银行,作为个人债务的担保,此事项仅通知了甲和丙。
(3)甲代表合伙企业与b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350万元的供货合同。由b公司预付30万元的定金,合伙企业收到定金后一个月内发出全部货物。实际合同履行时,b公司按期支付30万元的定金,但合伙企业一直未能供货,合同手续齐全,过程合法。
(4)b公司经过了解,发现无力履行合同的事实,从而引起纠纷。
该合伙企业出现以下分歧性意见:
①乙合伙人认为甲与b公司签订合同违反了合伙企业内部的规定,该合同无效,故合伙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合伙人认为本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会计记录真实与否无关紧要并认为乙是合伙人,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没有任何问题。
③丙认为甲在向a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符合规定。并且认为乙擅自以合伙企业的中自己的财产份额对外担保,不符合规定。
④b公司认为因为合伙企业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45万元,合伙企业除应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支付赔偿金20万元。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会计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评点以上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