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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会计中级《经济法》课堂笔记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25日

2、仲裁协议的效力(重点)(P15)
(1)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双方当事人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相关连接】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P16)。
(2)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释】注意该条款在《合同法》综合题中的应用(买卖合同解除后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3、仲裁程序(P16)
(1)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一般不公开进行。
(3)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4)仲裁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例题1】下列有关仲裁事项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03年)
A、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有仲裁协议
B、仲裁庭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
C、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D、仲裁均公开进行
【答案】D
【解析】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例题2】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2005年)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案】B
【解析】(1)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P17)
(1)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仲裁裁决的撤销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况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解释】考生注意申请撤销的时间起点(注意单选题)、人民法院的限定条件。
【例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依法应当撤销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1999年)
A、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
B、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年内
C、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
D、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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