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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冲刺试题(4)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12日

三、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银行汇票被拒绝承兑后,持票人即使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其前手,该持票人仍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之前,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3、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经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由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解析: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均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正确答案:×
解析:除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国家有特殊规定者外,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正确答案:×
解析: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审批。
6、A公司为B公司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B公司丧失清偿能力,A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的本息为110万元,A公司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该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企业所得税可扣除项目的确认。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人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7、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只有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委托合同,才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只要具备了上述条件,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也无论委托人是否有过错,受托人都享有风险损失赔偿请求权。
8、消费税的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正确答案:×
解析:消费税的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发生争议时,可以暂缓缴纳税款,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
解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发生争议时,必须首先执行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立股东会。()
正确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地方就是不设股东会。
四、计算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A企业2003年度主营业务利润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为8.61万元,其中,来源于B企业的分回利润为1.7万元,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来源于C企业的分回利润为4.9万元,C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来源于D企业的分回利润为2.01万元,D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A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A企业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一律先就地缴纳所得税。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2)B企业所适用的税率低于A企业所适用的税率,应补缴所得税;
(3)来源于联营企业B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17000/(1-15%)=20000(元)
(4)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20000×15%=3000(元)(该部分已在B企业缴纳所得税)
(5)C企业适用税率与A企业相同,不用补税;D企业适用税率高于A企业所适用税率,不退还已缴所得税额。
(6)来源于联营企业C的应纳税所得额=49000/(1-30%)=70000(元)
(7)C企业已纳所得税额=70000×30%=21000(万元)
(8)来源于联营企业D的应纳税所得额=20100×(1-33%)=30000(元)
(9)D企业已纳所得税额=30000×33%=9900(万元)
(10)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还原税前部分)-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1000+(2+7+3)-(7+3)=1002(万元)
(11)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税收扣除额)=1002×30%-0.3=300.3(万元)
2、某房地产公司2003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本月收到全部预收款,共计18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相关税金990万元,其他费用800万元,加计扣除额为1600万元。(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2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价款为500万元,当月取得预收款100万元。(此两项业务不考虑土地增值税)(3)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已知:1)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2)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要求:①计算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②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
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5000+3000+150+990+800+1600=11540(万元)
土地增值额=18000—11540=6460(万元)
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6460/11540=55.98%
应纳土地增值税=11540×50%×30%+(6460—11540×50%)×40%=2007(万元)
(2)应纳营业税=(18000+200+100+20)×5%=9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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