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简答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聘请,承办甲公司2003年的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注册会计师A、B进驻甲公司后,了解到甲公司以下信息资料:(1)2003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托管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托管乙公司所属元器件厂,托管期限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05年4月1日止,甲公司每年按照元器件厂净利润的40%收取托管费。截至2003年12月31日,甲公司从托管乙公司所属元器件厂中获得人民币400万元,占甲公司2003年度利润总额的11%。(2)2003年7月,甲公司通过兼并方式以人民币2000万元收购了一家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3)甲公司与丁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丁公司于2003年1月10日对甲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10日作出甲公司败诉的判决,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至2003年12月31日前尚未审结此案。经项诉讼的一审情况,甲公司已经作为重大事件予以披露。(4)2003年,甲公司与其关联方戊公司累计交易总额达3500万元。(5)2003年9月10日,持有甲公司6%的发起人股东A国有企业以其所持股份(国有股)作质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2000万元。要求:(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甲公司在2003年年报中应否披露托管事项?并说明理由。(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甲公司在2003年年报中应当如何披露其收购丙企业之事项?(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应否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并说明理由。(4)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内容,应否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并说明理由。(5)根据上述要点(5)所述内容,应否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并说明理由。质押合同从何时生效?
正确答案:
(1)应当披露托管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若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且该事项为上市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时,上市公司应当详细披露有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在本题中,甲公司因托管乙公司所属元器件厂产生的利润占其2001年度利润的11%,因此甲公司在年度报告中“重要事项”中应当披露托管事项。
(2)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中披露收购丙企业的简要情况、进程,说明收购事项以上市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影响。
(3)应当予以披露。根据有关规定,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在年度报告中陈述其进展情况或审理结果及影响。
(4)应当予以披露。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或者占本期净利润的10%以上的,必须披露其详细情况。
(5)①应当披露质押事项。根据规定,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况时应予以披露。②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2、甲、乙、丙、丁四人以相同出资设立A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四人订立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合伙企业出现亏损,由甲承担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2)A合伙企业的利润每2年分配一次。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1)合伙协议约定当合伙企业亏损时由甲承担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合伙协议约定每2年分配一次利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简述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的财产清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