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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级经济法模拟试卷二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07年8月5日

四、简答题
1、答案:
(1)
①A企业以其已作为银行贷款担保物的办公楼作为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作各方用以出资的办公楼,必须是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
②B公司由A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作为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作企业任何一方不得以合作企业或者合作他方的财产为其出资提供担保;
③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125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3)合作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解析:

2、答案:
(1)丁公司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条件,否则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承兑记载的事项包括三项,即承兑文句、承兑日期、承兑人签章。承兑文句、承兑人签章是绝对应记载事项,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则必须记载承兑日期。
(3)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应按照汇票的文义担保汇票承兑和付款;汇票不获承兑和付款时,背书人对于被背书人及其所有后手均负有偿还票款的义务。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4)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禁止背书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解析:

3、答案:
(1)对德力企业编制虚假利润的行为,应当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负责德力公司审计事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注册会计师甲和乙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首先,丙买卖德力公司股票的行为违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丙属于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买入或者卖出该公司证券。其次,丙应当承担如下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或者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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