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考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
青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青春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7年-2009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07年7月1日,青春公司由于开发商品房需要一大片土地,与乙公司达成协议:乙公司将原用于生产的破旧厂房拆除后,将“五通一平”的土地转让给青春公司。该土地使用权尚可使用30年,其账面价值为2200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40000万元,累计摊销18000万元),经委托房地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为30000万元。该笔土地转让款项青春公司除支付货币资金6000万元外,其余用青春公司拥有的市价为24000万元的债券作为支付对价。同日,交易双方办妥了相关的债券交割、产权转让和款项支付等手续。
该债券系青春公司于2006年7月1日购入的三年期债券,购入时准备将其持有至到期。在上述资产置换日,与该债券有关科目的账面余额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3000万元、“应收利息”600万元。
乙公司取得该债券后,不准备持有至到期,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青春公司换入土地使用权后,由于房地产开发方案有所调整,公司将富余的四分之一土地出租给丙公司,租期2年,从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300万元,在每年年末收取。假设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计量,青春公司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成本模式计量。
(3)2009年末,青春公司由于开发的商品房销售不佳,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经与贷款银行协商,达成如下债务重组方案: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青春公司累计未归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8000万元,应付利息300万元,共计8300万元。银行免除青春公司利息200万元,所欠的8100万元青春公司用货币资金归还1000万元,其余7100万元用出租到期收回的土地作为对价归还。
该债务重组涉及的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和款项支付已经办理完毕,双方办妥了债务解除手续。
(4)假设上述交易不考虑相关税费。
要求:
(1)判断青春公司用债券交换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判断乙公司用土地使用权交换债券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对青春公司2008年、2009年出租土地使用权进行账务处理。
(4)对青春公司债务重组进行账务处理。(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