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十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注:“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只反映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不仅反映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期末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考点十三:金融资产之间重分类的处理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考点十四: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