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资成本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例5-7】 沿用【例5-4】中有关资料,假定在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已经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可分得300 000元。则甲公司在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时,不应包括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0 700 000
应收股利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81 000 000